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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區(qū)2022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中央資金補貼產品形式審核信息公示

作者:西藏自治區(qū)農業(yè)農村廳農機處 本站發(fā)布時間:2022年09月08日 收藏

  各相關農機生產企業(yè):

  根據有關規(guī)定,我區(qū)已開展2022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中央資金補貼產品形式審核,共審核產品2533個,通用類和非通用類審核通過產品共1872個(見附件1),其中審核通過但需開展現場演示評價的產品16個(見附件2),審核不通過產品11個(見附件3)。現將審核信息予以公示。

  一、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,從2022年9月9日至13日。

  二、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將反饋意見(PDF版)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,同時郵寄紙質版。反饋意見應真實客觀、實事求是,并注明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(單位須加蓋公章),否則不予受理。

  三、對審核通過但需限期開展現場演示評價的產品先納入補貼系統,請相關農機生產企業(yè)在9月31日前作出書面承諾(見附件4,將蓋章掃描后PDF版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)。西藏自治區(qū)農業(yè)農村廳農機處將另行發(fā)布通知,組織有關投檔產品補充開展現場演示,現場演示評價未通過的,將取消有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。

  四、根據部司相關要求,我區(qū)對部分拖拉機產品及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可靠性報告進行了核查。按照自愿參與原則,相關農機生產企業(yè)需簽訂《補貼機具可靠性報告承諾書》(見附件5),經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(須有企業(yè)委托書)簽字或蓋章、加蓋企業(yè)公章和填寫日期,原件彩色掃描后(PDF版)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。若違反承諾,自愿接受相應處理。

  五、公示為審核不通過的產品,沒有異議的,原則上取消相關產品的補貼資格,對于企業(yè)主動報告、整改且產品符合補貼政策要求的,將依據違規(guī)處理相關規(guī)定從輕處理。

  西藏自治區(qū)農業(yè)農村廳農機處

  2022年9月8日

  (聯系人:徐子晟;聯系電話:0891-6344638;13521748888郵箱:xznmtnjc@163.com)

  附件1西藏自治區(qū)2022年第一批次投檔評閱通過產品.xls

  附件2西藏自治區(qū)2022年第一批次投檔評閱通過產品需現場演示產品信息公示表.xls

  附件3西藏自治區(qū)2022年第一批次投檔評閱不通過產品.xls

  附件4農機購置補貼投檔產品現場演示評價承諾書.docx

  附件5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可靠性報告承諾書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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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地址: https://td.sxwhkj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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